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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制度草案

2014年09月01日 20:01 管理员 点击:[]

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 

办公室值班制度

 

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 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(简称“大自委”)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六个“自我”的服务宗旨,为了更好地开展办公室值班工作,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  

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《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  

第三条 本制度对大自委值班人员及值班期间办公室的到访人员有效。  

 

第二章 办公室值班安排

 

第四条 值班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10:00——18:00,考试前两周停止值班。  

第五条 值班地点:大自委办公室。  

 

第三章 值班人员职责

 

第六条 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。  

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。  

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,须经办公室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。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。遇事提前向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。补交的假条无效。  

第九条 各中心值班人员须填写好值班人员签到表、值班记录表,填写时用黑色签字笔进行规范填写,不得在值班相关表格中乱涂乱画。  

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,热情接待来访者。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,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。  

第十一条 大自委各中心有物资借用、物资申请者,值班人员须向办公室物资负责人申请,经同意后填写物资借用表、物资发放表等相关表格后方可借出和发放。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,重要情况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,必要时立即向主席团汇报。  

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有集体荣誉感,严格维护团队形象,不得在办公室吸烟、打牌、下棋、酗酒、唱歌、上网聊天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。  

第十三条 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值班情况,对当天值班情况如实记录。  

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物品整洁、完好。值班结束时,值班人员须将办公室打扫干净,整理好后方可离开。  

 

第四章 外来人员规定

 

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进入大自委办公室要填写到访人员信息表,在填写表格时要用黑色签字笔规范填写。  

第十六条 外来办事人员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有秩序的进行,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、吵闹,影响办公室值班工作。  

 

第五章 附则

 

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,如有违反,将严格按有关奖惩规定处理。  

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  

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。 

 

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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